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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江县川山镇人影标准化作业站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环国土征补告字〔2018〕11号)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18-01-0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环江县川山镇人影标准化作业站项目建设用地实际,需征收川山镇由动社区老街屯集体土地1.73亩(水田)。经对被征地单位征地补偿登记的复核,我局根据《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环政发[2017]1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 征用的地类 面 积 (亩) 土地补偿标准 (元/亩) 倍数 土地补偿费总额 水田 1.73 2269.2777 7 27480.95 旱地 合计 1.73 27480.95 二、安置补助费 征用的地类 面 积 (亩) 安置补偿标准 (元/亩) 倍数 安置补助费总额 水田 1.73 2269.2777 11 43184.35 旱地 合计 1.73 以上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计为柒万零陆佰陆拾伍圆叁角整。(70665.3元)。 三、农业人口安置办法: 本次征收土地后该队群众人均耕地仍有1.0亩以上,征地后被征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没有影响,征地安置实行一次性货币补偿。 四、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支付对象: 被征地单位(即洛阳镇文雅村上吉屯、大吉屯)。 五、青苗补偿费: 本次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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