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 公示详情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供水水源大山水库工程项目 征收土地预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18-08-2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乡镇规划,拟征收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黄金镇的部分集体土地,作为罗城县供水水源大山水库工程项目。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8号)等有关规定精神,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使用土地的位置和范围:黄金镇寨道村大山、好峒、拉柳村民小组。具体范围以征地地形图圈定并加盖公章的红线图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面积:11.0909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的用途: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四、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局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数量、结构、面积等现状进行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告知,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与被征地农民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五、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 (一)征地补偿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办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和河政发[2013]14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