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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潭加油站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环国土征补告字〔2018〕1号)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18-02-0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清潭加油站项目建设用地需征收思恩镇清潭村内赵村民小组、中赵村民小组集体土地共0.3002公顷(旱地0.3002公顷),征地后,该生产队的人均耕地为0.4592-0.4266亩,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土批函[2017]932号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经对被征地单位征地补偿登记的复核,环江县国土资源局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征用的地类 面 积 补偿费用标准 征地费总额 (公顷) (万元/公顷) (万元) 旱地 0.3002 70.1190 21.8602 合计 0.3002 二、各被征地村(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村(组) 面积(公顷) 征地费(万元)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万元) 合计(万元) 思恩镇清潭村内赵村民小组 思恩镇清潭村中赵村民小组 合 计 三、农业人口安置办法: 本次征收土地实行一次性货币补偿。 四、 凡从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1月15日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五 、本方案征求意见后,报环江县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对批准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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