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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16年第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环国土征补告字〔2018〕3号)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18-02-0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16年第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需征收思恩镇城南社区南门村民小组、耐禾村塘英村民小组、三乐村地尧村民小组、贵村第二村民小组、龙回村民小组、欧家村民小组、谭家村民小组、塘才村民小组、塘麦村民小组、伟庭村民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共19.9778公顷(其中水田7.2169公顷、旱地7.3321公顷,有林地3.0226公顷、灌木林地0.3808公顷,农村道路0.3527公顷、沟渠0.0377公顷、田坎0.8831公顷、其他草地0.7519公顷),征地后,该生产队的人均耕地为0.6870-0.3.3345亩,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土批函[2017]964号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经对被征地单位征 地补偿登记的复核,环江县国土资源局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征用的地类 面 积 补偿费用标准 征地费总额 (公顷) (万元/公顷) (万元) 水田 7.2169 80.5575 581.3754 旱地 7.3321 80.5575 590.6556 有林地 3.0226 80.5575 243.4931 灌木林地 0.3808 80.5575 30.6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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