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 公示详情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年产50万吨高端饮用天然山泉水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18-09-2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桂政土批函〔2018〕410号批准,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拟定了《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年产50万吨高端饮用天然山泉水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现将《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年产50万吨高端饮用天然山泉水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年产50万吨高端饮用天然山泉水项目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本县兼爱乡旦兴村山联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2.8044公顷。 三、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参照《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的通知》(罗政发〔2017〕4号)执行。 (一)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被征地单位 地类 面积(公顷) 补偿费标准(万元/公顷) 兼爱乡旦兴村山联村民小组 有林地 2.6301 64.5000 其他草地 0.1743 27.0000 (二)各被征地村屯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屯名 地类 土地补偿费 (万元) 青苗补偿及地上 附着物补偿费 兼爱乡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