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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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宝坛水厂年产100万吨包装 饮用水技改(一期)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征地 补偿安置公告

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公示日期2018-09-20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桂政土批函〔2018〕585号批准,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拟定了《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宝坛水厂年产100万吨包装饮用水技改(一期)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现将《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宝坛水厂年产100万吨包装饮用水技改(一期)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宝坛水厂年产100万吨包装饮用水技改(一期)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本县宝坛乡宝坛社区堡上屯、寨岑村寨岑屯的集体土地共计2.3681公顷。 三、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参照《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的通知》(罗政发〔2017〕4号)执行。 (一)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被征地单位 地类 面积(公顷) 补偿费标准(万元/公顷) 宝坛乡宝坛社区堡上屯、寨岑村寨岑屯 旱地 1.5054 64.5000 田坎 0.4138 64.5000 被征地单位 地类 面积(公顷) 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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