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 |
| 公示日期 | 2025-12-1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有关规定,我县结合实际,划定了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县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为787.59km2,主要分布在堡里镇、永安乡、百寿镇,具体范围请到县水利局查询。 二、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严禁新开垦种植农作物,禁止全垦整地。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应当优先植树造林,应当采取沿等高线带状局部整地方式和有利于水土保持的拦水、蓄水、保水、排水等措施。 三、违反本公告规定,在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四、本公告自2025年12月16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永福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永福县人民政府 附件: 永福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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