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出台征地搬迁补偿业务审核审批工作暂行规定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 |
| 公示日期 | 2020-08-1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近日,北海市重点项目、重点片区征地搬迁指挥部出台《北海市辖区征地搬迁补偿业务审核审批工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北海市辖区征地搬迁补偿审核审批工作,确保补偿工作依法依规、公开透明。 2016年以来,北海市在征地搬迁过程中广泛运用评估方式确定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价格。这一模式大大提高了征地搬迁补偿工作效率,有效解决了政府征地搬迁部门在补偿工作中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问题,为北海市征地搬迁工作推进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北海市尚未形成有效的征地搬迁评估机构监督机制,缺乏专业机构对评估结果进行审核,在评估过程和评估结果中存在暗箱操作、人为操控的风险;又因为征地搬迁部门直接采用评价结果与搬迁户、承包户协商补偿价格,容易出现征地项目补偿成本偏高的问题。此外,部分征地搬迁工作人员在外业调查时,为减少征地阻力,对违法抢建抢种的地上物没有进行严格甄别,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违法抢建抢种的现象,增加了政府征地搬迁的补偿成本。 针对以上问题,《规定》明确了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登记、评估机构的选定与委托、评估报告审核把关、补偿资料审核审批、办理时限等方面的要求,进一步细化了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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