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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18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19-02-2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有关规定,现将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18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征地批准文号:桂政土批函﹝2018﹞929号。 三、征地批准时间:2018年12月18日。 四、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18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五、批准用途:住宅用地、特殊用地。 六、征收土地位置及面积:东门镇白马社区蔬委会第六组、东门镇凤梧村田梧屯,征收土地面积共计为0.0859公顷(均为水田)。 七、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见下表: 地类名称 面积(公顷) 补偿费标准(万元/公顷) 水田 0.0859 86.8725 八、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发放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安置。 九、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进行补偿登记,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以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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