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十)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 |
| 公示日期 | 2025-12-24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桂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现对问题编号十 “ 广西采石采矿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是群众反映最为集中的领域之一,占督察期间全部举报数量的 12.8% 。露天矿山野蛮开采问题普遍,全区 “ 半边山、一面墙 ” 式矿山达 296 座。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欠账多,截至 2020 年全区矿山需要治理恢复面积达 20300 公顷, “ 十三五 ” 期间仅治理 4114.63 公顷,完成率 20.2% 。 ” 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 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十 (一)问题表述 问题编号十: 广西采石采矿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是群众反映最为集中的领域之一,占督察期间全部举报数量的 12.8% 。露天矿山野蛮开采问题普遍,全区 “ 半边山、一面墙 ” 式矿山达 296 座。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欠账多,截至 2020 年全区矿山需要治理恢复面积达 20300 公顷, “ 十三五 ” 期间仅治理 4114.63 公顷,完成率 20.2% 。 (二)责任单位 永福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措施十一: 已完成。 经统计排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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