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免责声明信息来源于政府公开渠道,仅供参考。本平台为第三方信息聚合服务,不是政府官方网站,与各级政府机关无隶属或合作关系;全部内容请以官方原文为准,请勿作为决策唯一依据(详见免责声明)。
首页 / 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 公示详情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供水水源大山水库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公告(罗政公告〔2019〕5号)

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公示日期2019-04-25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有关规定,现将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供水水源大山水库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征地批准文号:桂政土批函﹝2019﹞86号。 三、征地批准时间:2019年4月1日。 四、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供水水源大山水库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五、批准用途: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六、征收土地位置及面积:黄金镇寨道村大山屯、好峒屯、拉柳屯,征收土地面积共计为11.0909公顷(有林地11.0813公顷、沟渠0.0096公顷)。 七、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见下表: 地类名称 面积(公顷) 补偿费标准(万元/公顷) 有林地 11.0813 64.5000 沟渠 0.0096 64.5000 八、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发放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安置。 九、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