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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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三十) 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
公示日期2025-12-25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根据《桂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现对问题编号三十的整改落实情况公示。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三十 (一)问题表述 问题编号三十:2023年10月,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桂林市发现,灵川县、灌阳县、龙胜各族自治县、临桂区等县(区)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工作推进缓慢,现有污泥集中处置设施无法满足需求,大量污泥违规处置,存在较大环境安全隐患。 (一)生活污泥处置设施建设规划落实不到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明确要求,县要将污泥处理处置设施项目纳入本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督察发现,桂林市虽然印发了《桂林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及城市管理“十四五”规划》,提出要积极加快推进污泥处置设施建设,但未规划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具体项目。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工作缺乏科学统筹,推进不力,目前污水处理厂污泥主要通过社会企业进行处理,处置工作不够规范,大量污泥违规处置。 (二)部分污水处理厂违规处置污泥。灵川县污水处理厂主要处理县城建成区生活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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