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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镇第二小学扩建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环国土征预告字[2018]13号)

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公示日期2018-05-25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为东兴教育事业发展,保障环江县东兴镇第二小学扩建建设项目用地需要,按照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维护被征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法》(国发[2004]28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土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8号)有关规定精神,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东兴镇东兴社区那勒屯、板交屯集体土地(具体位置详见预征土地范围图)。 二、拟征收土地的规划用途:东兴镇第二小学扩建建设项目建设。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34.88亩(折合2.3253公顷)。 四、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土资源局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五、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 (一)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广西壮族自治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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