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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茂回迁创业园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环国土征补告字〔2018〕13号)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18-06-0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红茂回迁创业园工程项目用地实际,需征收洛阳镇普村肯圩屯集体土地6.5亩(旱地4.01亩,林地2.51)。经对被征地单位征地补偿登记的复核,我局根据《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环政发[2017]1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土地补偿标准 征用的地类 面 积 (亩) 土地补偿标准 (元/亩) 土地补偿费总额 旱地 4.01 37134 148907.34 林地 2.51 37134 93206.34 合计 6.52 242113.68 二、青苗补偿费及附着物补偿费 村(组) 面积(亩) 土地补偿 (元) 青苗补偿费 (元) 补偿费总额 普乐村圩肯 6.52 6520 以上土地补偿费和 青苗补偿费及附着物补偿费 合计为: 贰 拾肆 万捌仟 陆 佰叁拾叁元陆角捌分(248633.68元)。 三、农业人口安置办法: 本次征收土地实行一次性货币补偿。 四、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支付对象: 被征地单位(即 洛阳镇普乐村肯圩屯) 。 五、 凡从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3月20日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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