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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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大政通〔2020〕16号)

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
公示日期2020-06-02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北景镇江栋村那板村民小组的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 拟征收土地作为北景镇江栋村垃圾焚烧处理场及配套项目用地(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需要用地)。 二、征收土地的位置、面积和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北景镇江栋村那板村民小组,总面积约5亩,具体范围以项目土地勘测定界图圈定红线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规格、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告知,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相关权利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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