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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镇新屠宰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环国土征补告字(2018)15号)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18-07-0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洛阳镇新屠宰场建设用地实际,需征收洛阳镇洛阳社区板项屯集体土地5.002亩(水田2.562亩、旱地2.44亩)。经对被征地单位征地补偿登记的复核,我局根据《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环政发[2017]10号)、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办公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规定,现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 征用的地类 面 积(亩) 土地补偿标准(元/亩) 倍数 土地补偿费总额 水田 2.562 2722.22 9 62769.00 旱地 2.44 2222.22 7 37955.56 合计 5.002 100724.56 二、安置补助费 征用的地类 面 积(亩) 安置补偿标准(元/亩) 倍数 安置补助费总额 水田 2.562 2722.22 9 62769.00 旱地 2.44 2222.22 11 59644.44 合计 5.002 122413.44 三、青苗补偿费 村(组) 面积(亩) 青苗补偿标准详见 (环政函〔2017〕81号) 青苗补偿费(元) 补偿费总额 洛阳社区板项屯 4.632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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