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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大政告〔2021〕1号)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21-03-1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19 年)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拟征收羌圩乡洪筹村、那良村、羌圩村、坡马村,乙圩乡乙圩村、常怀村、巴岩村、果好村等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 一、征收土地目的 拟征收土地作为天峨至北海公路巴马至平果段(巴马至羌圩)大化县段项目及其配套建设项目等用地。 二、征收土地规划用途 拟征收土地作为交通运输、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面积、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羌圩乡洪筹村、那良村、羌圩村、坡马村,乙圩乡乙圩村、常怀村、巴岩村、果好村,总面积约 3870 亩,具体范围以项目土地勘测定界图圈定红线为准。 四、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一)补偿标准:依照《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征地片区综合地价的通知》(河政办电〔 2020 〕 13 号)、《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大政办发〔 2020 〕 24 号)、《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化瑶族自治县征收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大政办发〔 2020 〕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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