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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乡文化活动广场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环国土征补告字〔2018〕17号)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18-09-1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龙岩乡文化活动广场项目建设用地实际,需征收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龙岩乡龙岩社区达肯一、二队集体农用地(其他草地)12.31亩(折合0.8206公顷);依据我局制定的《征收土地方案》和经对被征地单位征地补偿登记的复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河国土资〔 2016 〕 13 号)、《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环政发〔 201 7〕1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村(组) 征用的地类 总 面积(亩) 补偿费用倍数 (倍) 补偿标准 (元/亩) 补偿费总额 (元) 龙岩社区达肯一、二队 其他草地 12.31 9 1607 178039.5 一、土地补偿标费 二、安置费补助费 村(组) 征用的地类 总 面积(亩) 补助费倍数 (倍) 补助标准 (元/亩) 补助费总额 (元) 龙岩社区达肯一、二队 其他草地 12.31 13 1607 以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为:肆拾叁万伍仟贰佰零柒圆柒角整(¥:4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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