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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大政告〔2021〕9号)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21-06-2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19 年)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拟征收古河乡古河村古河村民小组的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 一、征收土地目的 拟征收土地作为大化县古河奇石小镇建设项目用地。 二、征收土地规划用途 拟征收土地作为城镇建设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面积、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大化县古河乡古河村,总面积约 114.2746 亩,具体范围以项目土地勘测定界图圈定红线为准。 四、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一)补偿标准:依照《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征地片区综合地价的通知》(河政办电〔 2020 〕 13 号)和《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化瑶族自治县征收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大政办发〔 2020 〕 52 号)等文件的规定进行补偿。 (二)安置方式:以货币方式进行安置。 (三)社会保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指导意见通知》 ( 桂人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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