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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22-01-0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大化瑶族自治县 2021 年第一批次城市 建设 用地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桂政土批函( 12 )〔 2021 〕 35 号文批准建设用地和土地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19 年修订)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土地征收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大化瑶族自治县 2021 年第一批次城市 建设 用地。 二、征收土地权属和位置 征收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大化社区板上、查往,流水社区下山、中江、建足、板新、那安,上旗村古上、古下村民小组 的 集体土地,征收土地范围以项目土地勘测定界图红线范围为准。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根据勘测定界成果,该批次用地征收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大化社区板上、查往,流水社区下山、中江、建足、板新、那安,上旗村古上、古下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 37.5065 公顷 ( 水田 0.4834 公顷、旱地 3.6831 公顷、果园 6.3784 公顷、有林地 20.1573 公顷、其他林地 5.7018 公顷、农村道路 0.1238 公顷、田坎 0.9787 公顷 ) 。 四、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 根据《大化瑶族自治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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