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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23-04-2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19年修订)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因公共利益和大化瑶族自治县2023年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需要,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大化镇古感社区红河、坡球、苏烈村民小组的部分集体土地。现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征收土地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大化瑶族自治县 2023年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大化镇古感社区 红河、坡球、苏烈 村民小组,具体范围详见红线图。 (三)土地利用现状:根据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勘测定界成果,该批次用地需征收上述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土地 2.0658公顷(折合30.9870亩),其中 集体农用地 2.0658公顷( 旱地 1.0619公顷、 乔木林地 0.3290公顷、 其他草地 0.5155公顷、 农村道路 0.0168公顷、 设施农用地 0.0015公顷、 田坎 0.1411公顷 ),该项目用地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依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河政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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