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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大安加油站建设用地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环自然征预告字[2019]8号)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19-05-2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法》(国发[2004]28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8号)有关规定精神,现将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大安加油站建设用地项目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大安乡大安社区下洞屯村民小组具体范围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的规划用途:商服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0.2156公顷。 四、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局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告知,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五、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 (一)征地补偿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办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和河国土资发[2016]13号及环政发[2019]10号文件规定拟定,具体标准详见《征地补偿安置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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