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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26-06-0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自治县人民政府拟征收贡川乡等宦村板果、板思村民小组,龙眼村刁闹、达上村民小组,清坡村东楼村民小组的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用途 拟征收土地作为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县城供水备用水源工程项目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供水用地。 二、征收土地的位置、面积、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贡川乡等宦村、龙眼村、清坡村,项目用地总面积0.4184公顷(6.276亩),其中集体土地0.4152公顷、国有土地0.0032公顷,具体范围以项目土地勘测定界图圈定红线为准。 三、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一)补偿标准:依照《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河政办函〔2026〕9号)等文件的规定进行补偿。 (二)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三)社会保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6〕4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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