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 公示详情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纳翁乡板阳东水库工程项目)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21-11-1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四十五条、《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意见》(桂政办发〔2021〕11号)规定,因公共建设的需要,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拟征收纳翁乡纳翁社区甘洞屯、纳翁乡社甫村小寨屯、纳翁乡社甫村大寨屯的部分集体土地。现对项目拟用地启动土地征收程序,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 拟作为板阳东水库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纳翁乡纳翁社区甘洞屯、纳翁乡社甫村小寨屯、纳翁乡社甫村大寨屯的部分土地。具体范围以征地地形图圈定并加盖公章的红线图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约17.13公顷(257亩)。 四、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五、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一)补偿标准:依照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罗政发〔2020〕18号)和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的通知》(罗政发〔2020〕11号)等文件的规定拟订。 (二)安置方式:以货币方式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三)社会保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