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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大安加油站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19-10-1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环江县大安加油站项目建设用地实际,需征收大安乡大安社区九圩屯、下洞屯集体土地6.89亩(水田2.78亩,林地4亩,水渠0.11亩)。经对被征地单位征地补偿登记的复核,我局根据《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环政发[2019]1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 及安置补助费 征用的地类 面 积 (亩) 补偿标准(元/亩) 土地补偿费 下洞屯 林地 4 39114 156456.00 水渠 0.11 39114 4302.5 九圩屯 水田 2.78 43025 119609.5 合计 6.89 280368.00 二、青苗补偿费 村(组) 面积(亩) 土地补偿 (元) 青苗补偿费 (元) 补偿费总额 大安社区下洞屯 6.89 8880.00 8880.00 合计 6.89 以上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 青苗补偿费 合计为 贰拾 捌 万 玖 仟 贰 佰 肆 拾 捌 元( 2 89248.00 元)。 三、农业人口安置办法: 本次征收土地实行一次性货币补偿。 四、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支付对象: 被征地单位(即大安乡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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