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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游客集散中心及风情花海园项目建设用地使用国有土地补偿方案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19-11-2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建设用地需使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使用的国有土地1.9267公顷(旱地0.3495公顷、其它园地1.0749公顷、灌木林地0.0106公顷、农村道路0.0009公顷、城镇住宅用地0.2776公顷、其他草地0.2132公顷),拟开发作为商服用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土批函〔2019〕260号批准的《使用国有土地方案》。经对被使用土地单位用地补偿登记的复核,环江县自然资源局拟定《使用国有土地补偿方案》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 征用的地类 面 积(公顷) 年产值标准 (万元/公顷) 倍数 土地补偿费总额 旱地 0.3495 3.5730 21 26.2240 其他园地 1.0749 3.5730 21 80.6530 灌木林地 0.0106 3.5730 21 0.7953 农村道路 0.0009 3.5730 21 0.0675 城镇住宅用地 0.2776 3.5730 12.6 12.4975 其他草地 0.2132 3.5730 6.3 4.7991 合计 1.9267 125.0365 二、安置补助费 此项目涉及使用国有土地,不涉及安置补助费用。 三 、青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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