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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省道S303环江下南至车河公路(环江段)工程建设项目征收土地的预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20-01-0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省道S303环江下南至车河公路(环江段)工程建设项目需要,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拟征收下南乡部分集体土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8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省道S303环江下南至车河公路(环江段)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建设项目名称和用途: 省道S303环江下南至车河公路(环江段),用途为公路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 下南乡下南社区、中南村、南昌屯、下塘村、干坤屯。具体范围以征地红线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 约650亩(以实际丈量结果为准)。 四、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自治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告知,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五、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 (一)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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