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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20-06-0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 环江县供水设施工程附属保护项目用地需要 ,需征收思恩镇城南社区南门二队集体土地 8.25亩(折合0.55公顷),其中:水田8.25亩(折合0.55公顷),旱地0亩(折合0公顷)。经对被征地单位征地补偿登记的复核,我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各县(市、区)征地片区综合地价标准有关规定、《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自治县县城区征收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环政发 〔 2017 〕 9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以上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 青苗补偿费 合计为 伍拾贰万叁仟伍佰贰拾玖元整 ( 523529.00元)。 四、农业人口安置办法: 本次征地后被征地单位人均耕地低于 0.3亩(含0.3亩),应按环政办发 〔 201 4 〕 28号、环政发 〔 2017 〕 93 号文件规定安置。 五、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支付对象: 被征地单位: 思恩镇城南社区南门二队 。 六、 凡从 县自然资源局 2020 年1月 10 日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七 、本方案征求意见后 ,报环江县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根据国务院《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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