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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22-02-2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2022年2月2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达《关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110千伏青山(宝坛)送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2022〕16号)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土地的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110千伏青山(宝坛)送变电工程项目。 三、建设用地用途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四、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征收土地位于宝坛乡宝坛社区大黄居民小组(具体范围详见附件)。 五、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单位:公顷 被征地村(组) 总面积 旱地 有林地 田坎 宝坛乡宝坛社区大黄居民小组 合计 本公告公布后,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确定的补 偿安置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附件: 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110千伏青山(宝坛)送变电工程项目的批复 2. 110千伏青山(宝坛)送变电工程项目 征地红线图 政府 文件下载: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110千伏青山(宝坛)送变电工程项目的批复.doc 附件2.110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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