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十)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 |
| 公示日期 | 2026-02-2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桂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现对问题编号 十的 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 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问题编号十 : 蓝天保卫战方面, 2022 年城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率因未达到自治区考核要求被自治区约谈; 2023 年第一季度在不利气象条件下,露天焚烧秸秆和露天熏腊肉等现象较为普遍,大气污染天气应对能力相对薄弱,导致桂林市第一季度 PM2.5 浓 度全区最高,拉高全区全年 PM2.5 浓度水平, 1 — 9 月桂林市优良天数比率、 PM2.5 浓 度均排名全区倒数第二。 二 、 责任 单位 永福县人民政府 三 、 整改情况 措施 27 :强化露天焚烧(熏腊肉)管控。落实网格员管理制度,强化 “ 定点、定时、定人、定责 ” 管控,实行清单式责任管理。加强焚烧和熏腊肉行为敏感点、易发点巡查力度,充分利用高清视频监控、无人机等先进技术,强化收工时、上半夜、降雨前、播种前等重要时间节点、熏腊肉高峰期和不利气象条件、污染过程等重点时段专项巡查,确保露天焚烧(熏腊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落实情况:严格贯彻落实桂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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