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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罗城年产80万吨中国高端饮用天然山泉水项目土地征收预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22-03-0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第二十六条、《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意见》(桂政办发〔2021〕11号)的规定,因项目建设的需要,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宝坛乡平英村的部分土地。现对项目拟用地启动土地征收程序,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用途 拟征收土地规划 用途为工业用地, 拟作为罗城年产80万吨中国高端饮用天然山泉水项目。 二、征收土地范围 宝坛乡平英村的部分土地。 三、征收土地面积 约1.2025公顷(18.0375亩)。 四、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一)补偿标准:依照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的通知》(罗政发〔2021〕13号)和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的通知》(罗政发〔2020〕11号)等文件的执行。 (二)安置方式:以货币方式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三)社会保障: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2号)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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