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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广西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请和审核工作的公告

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
公示日期2026-02-25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2〕9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广西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请和审核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6〕2号)精神 , 为做好我县 2026 年度广西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请和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毕业当年在同一基层单位连续就业时间 36 个月以上(含36个月)且就业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2021 年和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 已享受过中央、其他省份或广西学费补偿政策,以及超过政策规定申请时间逾期未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的毕业生不再受理申请。 (二)申请对象基层就业范围要求和具体条件详见桂财规〔 2022〕 9 号文的附件 10 。若遇有关政策调整或取消,按最新政策要求办理。 二、补偿金额和年限 (一) 2021年毕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按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低于补偿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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