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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2年第一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预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22-03-0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意见》(桂政办发〔2021〕11号)的规定,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拟征收东门镇大福村、勒俄村、章罗村的部分集体土地。现对项目拟用地启动土地征收程序,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用途 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拟作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农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 二、征收土地范围 东门镇大福村、勒俄村、章罗村3个村的部分集体土地。具体范围以征地地形图圈定并加盖公章的红线图为准。 三、征收土地面积 约3.6875公顷(55.3125亩)。 四、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 (一)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依据《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的通知》(罗政发〔2021〕13号)和《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的通知》(罗政发〔2020〕11号)等文件执行。 (二)安置方式:以货币支付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三)社会保障: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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