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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广西木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B地块)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20-07-3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 广西木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建设 项目 用地需要,需征收 川山镇 社村 村 下在 屯 集体土地 1.305 亩(折合 0.087 公顷),其中: 灌木林地 1.305 亩(折合 0.087 公顷)。经对被征地单位征地补偿登记的复核,我局根据《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环政办发 〔 2020〕 70号)、《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自治县县城区征收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环政发 〔 20 17 〕 9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以上土地补偿费合计为 肆 万 玖 仟 肆 佰 捌 拾 伍 元整 ( 4 9485 .00元)。 四、农业人口安置办法: 本次征地后被征地单位人均耕地低于 0.3亩(含0.3)。应按环政发 〔 20 14 〕 28号《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县城规划区内新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文件及环政发 〔 20 17 〕 56号关于调整《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县城规划区内新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方案》部分条款的通知进行安置。 五、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支付对象: 被征地单位: 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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