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免责声明信息来源于政府公开渠道,仅供参考。本平台为第三方信息聚合服务,不是政府官方网站,与各级政府机关无隶属或合作关系;全部内容请以官方原文为准,请勿作为决策唯一依据(详见免责声明)。
首页 / 桂林市永福县 / 公示详情

永福县人民政府关于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房屋搬迁奖励方案的通告

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
公示日期2026-03-11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为加快推进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房屋搬迁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搬迁安置实施方案的公告》《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搬迁安置实施方案部分内容调整的公告》《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枢纽导(截)流阶段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方案》及相关政策规定 ,鼓励积极支持和配合移民安置工作 有主房 的移民搬迁户 及 有主房的 有房无户籍户 ,经 县人民政府 研究, 制定了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房屋搬迁奖励方案,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奖励房屋搬迁 范围 (一) 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导(截)流(围堰截流)范围涉及的水库淹没区、枢纽工程建设区 等 影响范围内有主房的移民搬迁户及有主房的有房无户籍户( 简称 “财产户” ) 。 具体搬迁事项以 县人民政府 发布房屋搬迁通告为准,如因工程实际需要临时增加移民搬迁户名单的,由永福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发布书面搬迁通知予以确定。 (二) 桂林市长塘水库淹没永福 — 龙江地方( X700 — X138 )复建暨环湖旅游通道工程建设范围内前期配合搬迁且有主房的移民搬迁户及财产户,可按 本通告 执行。 二、奖励办法及各阶段(范围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