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人民政府关于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导(截)流(围堰截流) 阶段房屋搬迁的通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 |
| 公示日期 | 2026-03-1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 是 列入国家 “ 十 四 五 ” 规划 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家 “ 十四五 ” 水安全保障规划的重点项目,是国务院部署实施的 150 项重大水利工程项目 。为做好长塘水库工程 导(截)流(围堰截流) 阶段移民搬迁安置 工作,根据 《永福县人民政府关于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搬迁安置实施方案的公告》《永福县人民政府关于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搬迁安置实施方案部分内容调整的公告》《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枢纽导(截)流阶段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 长塘水库 主体 工程 施工组织安排 和 《广西水电设计院关于加快推进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如期实现 导(截)流 阶段移民安置验收工作的函》(水电设计函〔 2025 〕 36 号 )的 有关 要求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长塘水库工程 采用 “ 全年挡水围堰隧洞导流方案 ” ,采取围堰一次拦断河床全年挡水,河床外导流隧洞泄流;坝体填筑高度超过围堰后坝体挡水度汛,导流隧洞和坝体缺口联合泄流。 导(截)流(围堰截流) 的设计洪水标准为 20 年一遇,相应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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