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三十一)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 |
| 公示日期 | 2026-03-1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5年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计划表)的通知》(市环督办字〔2026〕47号)要求,永福县自然资源局联合永福县应急管理局、永福生态环境局、永福县水利局已完成问题三十一 “ 2023 年 10 月,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桂林市发现,恭城县蒲源矿区花岗岩矿粗放式开采,绿色矿山管理水平不高,倾倒弃土弃石、水土流失等现象普遍,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突出 ” 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 一、 永福县第二轮 自治区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 三 十 一 )整改完成情况 (一)问题表述 问题编号 三十一 : 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桂林市发现,恭城县蒲源矿区花岗岩矿粗放式开采,绿色矿山管理水平不高,倾倒弃土弃石、水土流失等现象普遍,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突出 。 (二)责任单位 永福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 措施 四 十: 已完成。 1. 我局组织联合监管单位对全县矿山生态环境破坏、水土大量流失、安全和地质灾害隐患、砂石物料露天堆放、雨污分流不彻底等问题进行排查。在现场检查中发现两个露天采石场(永福县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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