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天峨县乡镇生活垃圾片区处理中心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天峨县 |
| 公示日期 | 2018-07-1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你市关于办理天峨县乡镇生活垃圾片区处理中心项目建设用地手续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天峨县纳直乡纳直村民委员会、坡结乡坡结村民委员会、三堡乡三堡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0.9035公顷(有林地0.5779公顷、灌木林地0.1561公顷、其他林地0.0936公顷、农村道路0.075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将天峨县高楼山林场管理使用的国有农用地0.2564公顷(均为有林地)转为建设用地,共计1.1599公顷土地,作为天峨县乡镇生活垃圾片区处理中心项目建设用地,由天峨县依法以划拨方式供地。 二、要督促天峨县人民政府严格履行征地批后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和使用国有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安排好生产和生活,确保被征地农民和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单位的群众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征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供地情况要及时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备案。 四、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五、用地单位要按规定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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