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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环征告字〔2022〕16号

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公示日期2022-03-17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47 条的规定, 河池至荔波高速公路项目(环江段) 建设用地需征收环江县 水源镇水源社区坡华屯 集体土地, 现将 河池至荔波高速公路项目(环江段) 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通告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河池至荔波高速公路项目(环江段) 建设用地 。 (二)征收土地目的:该批次用地用于河池至荔波高速公路项目(环江段)建设需要 。 (三)征收土地位置:征收土地位于环江县 水源镇水源社区坡华屯 。 二、征收土地现状 根据 河池至荔波高速公路项目(环江段) 建设用地 需要 ,拟征收环江县 水源镇水源社区坡华屯 集体土地 0.25 亩 (折合 0.0167 公顷),其中:林地 0.25 亩(折合 0.0167 公顷)。 三、征地补偿安置依据 根据《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环政办发 〔 2020 〕 70 号)、《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征收集体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指导标准的通知》(环政发 〔 2020 〕 85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征地补偿标准 (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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