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峨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大桥市场危旧房实施征收拆迁的决定(峨政发〔2023〕4号)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天峨县 |
| 公示日期 | 2023-02-2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进一步改善县城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经研究,决定对大桥市场范围的危旧房及附属设施依法征收拆迁,对涉及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合理的补偿安置。 一、征收拆迁范围 大桥市场及市场服务中心办公楼、住宿楼,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二、实施单位 天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征收期限 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8月27日。 四、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大桥市场范围的危旧房及附属设施,被征收人应当在签约期限内与实施单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按协议约定将被征收的房屋交给实施单位,推进征收拆迁工作按时完成。 五、补偿安置方案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规定,采取重置价的方法对征收房屋进行评估,住宅类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实物补偿方式安置,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方式安置,非住宅类房屋货采用币补偿方式安置。 (一)实物补偿方式安置 1.选择实物补偿方式安置的房屋被征收人,利用本片区新建住宅楼就地安置。 2.拆迁户的住房面积按1:1.2?比例安置,安置总面积大于原房屋拆迁总面积1.2倍的部分,由被拆迁户按实际价格购买。 3.安置房《不动产权证》由天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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