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 |
| 公示日期 | 2026-04-2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202 6 年 3 月 30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关于永福 大利山风电场项目 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 202 6 〕 21 号)批准征收永福县 广福乡 集体土地 1.0385 公顷,作为 永福大利山风电场项目 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现将《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永福 大利山 风电场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 详见永福 大利山 风电场项目勘测定界图。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 一 )广福乡大石村大石 10 队 集体土地 0.0950 公顷,均为农用地( 均为乔木林地 )。 ( 二 )广福乡大石村大石 2 队 集体土地 0.2850 公顷,均为农用地( 其中, 乔木林地 0.2375 公顷,灌木林地 0.0475 公顷 )。 ( 三 )广福乡大石村大石 7 队 集体土地 0.0475 公顷,均为农用地( 均为乔木林地 )。 ( 四 )广福乡广福村沙坪屯 集体土地 0.1425 公顷,均为农用地( 其中, 乔木林地 0.1045 公顷,灌木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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