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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拟征收怀群镇伦洞村、虾洞村部分土地预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23-02-0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四十五条、《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意见》(桂政办发〔2021〕11号)规定,因怀群镇天门山生态旅游景区改造提升项目工作需要,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拟征收怀群镇伦洞村、虾洞村部分土地。现对项目拟用地启动土地征收程序,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 拟作为天门山生态旅游景区改造提升项目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怀群镇伦洞村江四屯、甘元屯、拉丘屯、板江屯,虾洞村上岩屯等屯部分土地。具体范围以征地地形图圈定并加盖公章的红线图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约100亩(6.67公顷),以实地丈量土地面积为准。 四、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天门山生态旅游景区扩建用地。 五、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一)补偿标准:依照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于印发 的通知》(罗政发〔2021〕13号)和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罗政发〔2020〕11号)等文件的规定拟订。 (二)安置方式:以货币方式支付土地补偿费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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