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峨县人民政府关于天峨县新林水电站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天峨县 |
| 公示日期 | 2025-07-0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保障天峨县新林水电站项目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现发布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 用于天峨县新林水电站项目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的位置、面积及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天峨县更新乡新林村巴岩屯、甲洋屯,涉及集体土地1.2560公顷(折合18.84亩,含淹没区),具体征地范围以项目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及社会保障措施 (一)补偿标准: 根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河政办函〔2023〕6号)、《天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的通知》(峨政办发 〔 2023 〕 51号)规定执行。 (二)安置途径: 符合安置条件的农业人口,以货币方式补偿安置。 (三)社会保障: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土资源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指导意见通知》(桂人社发〔2016 〕 4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 〕 2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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