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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人民政府关于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充公告

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
公示日期2026-05-13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为 缓解 桂林市 水资源环境压力 , 提高下游永福县城的防洪能力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农经 〔 202 4 〕 608 号 ) 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我县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作出《 永福县人民政府关于 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 方案 的 公告 》(以下简称 “原公告”) , 因自治区、桂林市发布新一轮征地片区综合地价的通知,征地补偿标准有新变动,根据相关规定,需对原公告征地范围内尚未获得土地批复的土地实施补差补偿, 现将征地有 关事项公告 补充 如下: 一、 适用 范围 原公告涉及的征地范围,即: 永福镇泡口村、坪岭村、四合村、塘堡村、湾里村、银洞村;百寿镇东岸村;龙江乡仁合村、双江村、兴隆村、西河村、龙山村 (其中,广西桂林市长塘水库工程坝区除外, 四至界限以 原公告 实际勘测红线图为准 )。 二、征地补偿 补差依据 集体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按照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 (桂政办函〔 2026 〕 8 号 )及《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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