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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土地征收和收回国有土地公告 环征公告字〔2023〕15号

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公示日期2023-02-13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202 2 年 12 月 8 日经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以《 关于河池至荔波公路项目工程建设用地 的批复》( 自然资函 〔 202 2 〕 1416 号)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河池至荔波公路项目工程建设用地 。 三、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交通用地 ( 河池至荔波公路项目工程 )。 四、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征收土地位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华山林场大沙坡分场 、公路养护中心、交通运输局、县人民政府、水利局、南宁铁路局, 川山镇都川、古宾、何顿、五圩村民委员会 ,洛阳镇江口 、 社区、普乐、团结村民委员会,水源镇社区居委会、中涧村民委员会,思恩镇福龙、耐禾、清潭、文化、西南村民委员会 ( 具体范围详见附件 1 ) 。 五、 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河池至荔波公路项目工程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土地权属及分类面积表 ( 具体范围详见附件 2 ) 六、本公告公布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应根据 河池市人民政府 确定的补偿安置方案内容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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