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政发〔2019〕8号南丹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南丹县 |
| 公示日期 | 2019-01-2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发文单位: 南丹县政府办公室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南丹至下老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的批复》(桂国土资预审〔2018〕13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南丹至下老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征收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新建南丹至下老公路工程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的规划用途:公路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城关镇拉所村、茅坪村、火慕村,罗富镇拥里村、罗富社区、打更村、塘丁村、玉兰村,八圩瑶族乡关西村,南丹县山口林场。具体位置详见项目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 四、拟征收土地规模:本次征地项目总面积约236.4771公顷(折合3547.1565亩),其中农用地199.4954公顷(耕地26.1255公顷)、建设用地9.2955公顷、未利用地27.6862公顷。 五、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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