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南丹县2018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南丹县 |
| 公示日期 | 2019-01-2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土批函〔2018〕1060号文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南丹县国土资源局经对被征地村(组)征地补偿登记的复核,拟订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以及《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南丹县2018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类土地征地补偿标准、安置费用以及农业人口安置办法详见附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如需听证的,请于 2019年2月14日前以村委或村民小组为单位,以书面形式送达南丹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杨敏 联系电话:0778-7232830 7232148 三、本方案在征求意见公告期满后,如无异议的,报南丹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对批准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南丹县2018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019年1月28日 南丹县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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