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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罗政函〔2023〕21号)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23-03-2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河池市罗城县四把镇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2023〕14号)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土地的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河池市罗城县四把镇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三、建设用地用途 公用设施用地 四、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征收土地位于小长安镇双蒙村覃村屯(具体范围详见附件) 五、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单位:公顷 被征地村(组) 总面积 果园 小长安镇双蒙村覃村屯 合计 本公告公布后,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确定的补偿安置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河池市罗城县四把镇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的批复 2.河池市罗城县四把镇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 文件下载: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河池市罗城县四把镇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的批复.pdf 附件:2.河池市罗城县四把镇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pdf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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