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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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政发〔2019〕17号南丹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南丹县
公示日期2019-04-01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发文单位: 南丹县政府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19年3月1日印发《关于南丹县2018年第二批次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2019〕36号),批准我县征收车河镇车河社区拉当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2.9269公顷作为南丹县2018年第二批次乡镇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南丹县2018年第二批次乡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的范围和面积 此次征收土地主要用于南丹县2018年第二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面积为2.9269公顷,其中旱地0.8462公顷,有林地0.8877公顷,农村道路0.0681公顷,农村宅基地0.4211公顷,其他草地0.7038公顷,四至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征地涉及的村组为南丹县车河镇车河社区拉当村民小组。 三、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河池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实施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河国土资发〔2016〕13号)有关规定,征收农用地补偿标准为63.6480万元/公顷,征收未利用地、建设用地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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