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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土地征收和收回国有土地公告 环征公告字〔2024〕1号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24-01-1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2024年1月8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关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黄烟至那新公路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2024〕8号)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黄烟至那新公路项目建设用地。 三、建设用地用途 交通运输用地。 四、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征收土地位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中兴村那康村民小组,三乐社区贵村第二村民小组、第七村民小组、黄烟村民小组、肯坡村民小组、谭家村民小组、桥潭村民小组,思恩镇人民政府管理的国有农用地(具体范围详见附件)。 五、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 单位:公顷 ) 被征地村(组) 总面积 耕地 园地 林地 交通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其他土地 那康村民小组 1.3164 0.0488 0.4251 0.7946 0.0241 0.0128 0.011 贵村第二村民小组 1.1399 0.7432 0.3967 贵村第七村民小组 0.2634 0.2634 肯坡村民小组 0.6408 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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